文化、体育及旅游局致力确保按照《个人资料(私隐) 条例》的规定来处理所有个人资料。在这方面,本局承诺:
- 以合法和公平的方法收集足够但不超乎适度的个人资料,而该等资料必须只为与本局的职能或活动有关的合法目的而收集;
- 在顾及个人资料所作用途的同时,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步骤,确保所收集或保存的资料准确无误;
- 删除不再需要作原有用途的个人资料;
- 除非有关人士已明确同意改变资料的用途,或该等用途得到法律准许,否则本局只会把所收集的个人资料用于收集该等资料的目的或与其直接有关的目的;
- 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步骤,以保障个人资料不会为未获准许的人士查阅、处理、删除或作其他用途,也不会意外地为人查阅、处理、删除或作其他用途;
- 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步骤,以确保任何人能获告知本局所持有的个人资料种类,以及该等资料会作什么用途;以及
- 准许任何人查阅和改正以他们为资料当事人的个人资料,并以法律准许或规定的方式处理该等查阅/改正个人资料的要求。
收集资料
本局会使用小型文字档案(cookies)记录www.cstb.gov.hk的浏览情况,但不会收集任何足以辨识使用者身分的资料。
小型文字档案(Cookies)
当使用者用电脑浏览一个网站时,小型文字档案会建立于电脑内,这种档案通常包含匿名而独有的识别符,用以辨识个别电脑,但不能用以收集任何个人资料,即是说,不具备辨识网站个别使用者的功能。
本局使用小型文字档案收集的www.cstb.gov.hk统计资料包括浏览人次、使用者对www.cstb.gov.hk及其提供的网上服务的喜好。
你可选择接受或拒绝贮存小型文字档案。如你拒绝贮存小型文字档案,将不能使用www.cstb.gov.hk的某些功能,例如贮存你使用www.cstb.gov.hk浏览喜好。
提供个人资料
本局可能会于不同期间及为个别原因,透过www.cstb.gov.hk邀请你自愿提供个人资料。此等资料可能包括姓名、电话号码、邮寄地址或电邮地址。本局邀请你提供资料时,会列明收集资料的目的和用途,并会告知你如何要求查阅或改正所提供的个人资料。
除非法律许可或有所规定,本局不会在未得到你的同意下透露你的个人资料予第三者。
www.cstb.gov.hk使用保密插口层(SSL)通讯协定传送网上登记的资料,以确保你的个人资料得到保护。本局会将你于www.cstb.gov.hk提供的个人资料保密,只有获得授权的人士才可查阅。
搜寻服务
www.cstb.gov.hk的搜寻服务是由一个政府的独立承办商提供。该独立承办商通知我们该公司于www.cstb.gov.hk提供搜寻结果时,不会收集可识别个人身分的资料。但该独立承办商会将你一些经由使用搜寻服务所得的匿名资料交予本局,作网站流量分析之用。本局不会从任何上述搜寻活动收集到的数据,跟任何可能由本局持有的个人身分资料配对。
此中文私隐政策为英文版本译本,如中、英文两个版本有任何抵触或不相符之处,应以英文版本为准。
如果你对本局的私隐政策及实务方面有任何查询,请透过电子邮件,向本局提出。 (电子邮址为:cstbenq@cstb.gov.hk) 。